关于以集体林权改革为抓手推动森林食品开发利用的建议答复 您提出的《关于以集体林权改革为抓手推动森林食品开发利用的建议》(第0646号)收悉。经与市发展改革委、市商务委和市农业农村委等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,现答复如下。 食品 森林 集体林权 林权 林权改革 2025-10-25 12:17 8